未經口傳,持咒、打手印不算盜法。 | 念 咒 手印

未經口傳,持咒、打手印不算盜法。

佛經沒有記載:「未經法王、活佛、上師口傳,持準提咒、結手印犯盜法之罪。

」所以,請大家放心持咒、修法,絕對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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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認知相關未經口傳,持咒、打手印不算盜法。

 佛經沒有記載:「未經法王、活佛、上師口傳,持準提咒、結手印犯盜法之罪。

」所以,請大家放心持咒、修法,絕對無罪。

 如果一定要上師口傳才可持咒,那全世界已經持準提咒、大悲咒、往生咒、藥師咒、六字大明咒的人上億萬人,這些人都犯盜法之罪嗎?都要下金剛地獄嗎?當然不會,這足以證明不需要上師口傳、灌頂。

 佛法是講求【方便】的,準提佛母不會因為你沒有某某法王、上師口傳,就不給你灌頂加持,那佛母不就是有分別心了嗎?佛母心量會這麼小嗎?當然不是。

只要你專心持誦準提咒,佛母一定降臨親自給你大加持、甘露灌頂,真實不虛。

這是我的親身體驗。

 楞嚴經記載:【末法時期,邪師說法如恆河沙】,所以,到處都是邪說。

活佛也好、法王也罷,完全不依照佛經,亂說一通,搞的大家暈頭轉向、無所適從,不知道誰說的才對,這是佛教末法時期的悲哀! 現在,有人散佈邪說稱:一定要經他們口傳貫頂後才可持誦準提咒或結手印。

但是,世尊沒有如此規定,為什麼他們要這樣說呢?這是別有用心,執此說詞、以訛傳訛者均犯「大妄語」之罪,絕不可採信。

本師釋迦牟尼佛在涅盤經上曾開示大眾要:【依於法、不依於人】,就是要大眾依照經典,不要依照某【人】的開示,可惜,大家不知道,被他們騙了,他們散佈邪說,障礙大眾修法、持咒,等同斷人法身慧命。

 佛經上記載要大家努力去弘揚佛法,要守誡律,可是他們卻與佛唱反調:不遵守誡律、禁止別人傳法、持咒、打手印。

誰對誰不對,這下你看清楚了嗎? 只要您【依教奉行】,遵守: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受持三皈、具足眾戒、行十善業;讀誦大乘經典,不求個人名聞利養,斷惡修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放下身心世界,不起貪瞋痴,不計是非人我;以本尊準提佛母之願力為己願,行菩薩道,弘法利生、續佛慧命,不假藉弘法斂財;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日日修法,自渡渡眾、利益眾生,以弘揚佛法為己任,專修此公開傳授之準提法者,您就獲得【準提佛母】的傳承,亦即獲得十方三世一切諸【佛】的傳承。

哪裡需要某【人】的傳承呢?可是,有些人被【傳承】這個名詞迷惑,被誤導一定要某【人】的傳承才值錢,卻不要【佛】的傳承,這是【本末倒置】呀!若是不遵守佛陀的教誡,你就是皈依在任何【人】門下,也是枉然。

 在佛經內並無記載【傳承】,這是近代才有的名詞,有心人士藉此獲得名聲,然後乘機取得【名聞利養】,這是佛在【發起菩薩殊勝志樂經】內特別開示大眾【不可為】的,請看:【復次彌勒。

若菩薩以無希望心行法施時。

不著名聞利養果報。

以饒益事而為上首。

常為眾生廣宣正法。

又能成就二十種利。

云何名為二十種利。

所謂未生辯才而能得生。

已生辯才終不忘失。

常勤修習得陀羅尼。

以少功用善能利益無量眾生。

以少功用令諸眾生起增上心恭敬尊重。

得身口意清淨律儀。

超過一切惡道怖畏。

於命終時心得歡喜。

顯揚正法摧伏異論。

一切豪貴威德尊嚴。

猶自不能有所窺望。

何況下劣少福眾生。

諸根成就。

無能映蔽。

具足攝受殊勝意樂。

得奢摩他。

毗婆舍那。

難行之行皆得圓滿。

發起精進。

普護正法。

速疾能超不退轉地。

一切行中隨順而住。

彌勒。

是為菩薩當得成就二十種利。

不著名聞利養果報。

行饒益事而為上首。

常為眾生以無希望心清淨說法。

】 【佛告彌勒。

汝觀未來後五百歲。

有諸菩薩甚為無智。

行法施時。

若有利養生歡喜心。

常見瑜珈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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