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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新南專欄』休息時間被凹工作吃掉加班費?

這樣的應出勤時數有問題,因為如果休息時間是1小時,正常工作時間(應出勤 ... 應休假換算的加班兩天(也可能是三天),都應該用休息日費率計算加班費。

我要問首頁焦點新聞影音專區公聽會名師座談直播有問必答會員提問常見問題美容美髮業製造業餐飲服務業交通運輸業醫療護理業百貨零售業名師好文秒懂小幫手最新法規與函釋1HR我要問000好友邀請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私人訊息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好友動態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搜尋搜尋目前群組搜尋全部群組會員登入焦點新聞影音專區公聽會名師座談直播有問必答會員提問常見問題美容美髮業製造業餐飲服務業交通運輸業醫療護理業百貨零售業名師好文秒懂小幫手最新法規與函釋我要問000好友邀請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私人訊息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好友動態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搜尋搜尋目前群組搜尋全部群組會員登入找工作文字放大置頂『曹新南專欄』休息時間被凹工作吃掉加班費?文字放大論壇發文3456發表2017-07-0616:02:50upvote0favorite1(圖片來源:網路)這是昨天在網路上傳出來的一段內容,原文請點此。

首先,先還原一下基本狀況。

原PO的底薪4萬,其他加項5千,合計45,000元,月休六天排休。

而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所有的時間,減去應出勤時間,超出的時間都視為加班,以1.33倍的費率計算。

而原PO表示,是本月老闆才把他的休息時間改為1小時,但他平常可能只有15分鐘吃飯,其他時間都在工作,因此認為老闆吃掉了他的加班費。

 哪一邊才對呢?雇主計算方式是不對的,但員工也不清楚。

1.這樣的應出勤時數有問題,因為如果休息時間是1小時,正常工作時間(應出勤時間)就應該是8小時。

舉例,上午9點上班,中午午休1小時,下午6點下班,從上班到下班的時間全部是9小時沒錯,但是要扣除1小時休息,正常工時是8小時。

所以,雙方把休息時間都算進工作時間,是不對的。

2.所以,雙方對於實際上班時數255.5小時,與應該上班時數216小時的理解都要再調整。

應該還原成實際上班時數255.5-24(時/天)=231.5小時,應該上班時數為216-24=192小時。

3. 規定月休六天可不可以?嚴格講起來,正常工時就是每週40小時,4週160小時,就算以30日來計算,多計2日16小時,最多工時為176小時,其實超出的部分都應以延長工時來計算。

這等於雙方事先約定每月固定要加班兩天(或三天),並把這兩天的加班費含在談好的月薪之中,這樣會有很大的計算風險,因為每月的天數不同,而且假會少給,所以應休假換算的加班兩天(也可能是三天),都應該用休息日費率計算加班費。

而且在這種狀況下,每小時工資額是多少也會不精確。

至少目前原PO這數據我怎麼都兜不攏,推估較可能的月薪應該是49,000元,49,000/30/8=204.167。

可參考:『曹新南專欄』排班制,可否直接規定月休8天?4.而且,就原PO敘述,是排休方式進行,推估可能適用變形工時,但更大的可能是雙方都不知道變形工時,及不同日期的加班費率不同,就只單純的以全月超過應上班的時數計算加班費,費率一定不對,一定會少給。

5.此外,全部用1.33計算,肯定也不夠的,平常日延長工時的加班費前二小時,要乘以4/3,至少應用1.34,且無條件進位,才不會低於法令;但是,平常日加班的後二小時,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費率,都不只1.33。

因此,這費率是偏低的。

6.六月剛好沒國定假日,不知道這部分雙方又怎麼約定的,如果碰上國定假日,但仍然是月休六天,這也會少給假。

 另一個爭議點,其實是有關休息時間的問題 原PO主張被老闆扣了一小時的吃飯時間不算延長工時,雙方對休息時間併入工作時間內的計算方法是不對的,但這裡有幾個問題:1、如果確實在工作,就不該計入休息時間。

工作時間指的是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或受指示等待提供勞務之時間。

休息時間指的是勞工自雇主指揮、監督狀態下脫離,得自由利用之時間。

所以如果雇主要求在公司規定的地方吃飯、休息,是會被視做待命工時的。

例如,門市店員在店內吃便當,只要有客人上門就還是要服務,這樣就不會被視為是休息時間。

2、問題是如果雇主主張是給一小時休息時間,且並無強制要求休息時間要工作,是員工自發性的要工作呢?舉個例子,某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規定,中午午休1小時,且關燈休息,員工可外出用餐,但也可買便當回公司吃,邊吃便當邊電腦順手處理



2. 加班費試算系統

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於平日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五、,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時 ...加班費試算系統法令依據及解釋:一、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正常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

二、勞動基準法第32條: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三、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四、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每週工作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3)雇主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於平日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五、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雇主使勞工於第36條所定休息日工作時,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標準為:(1)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2)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3)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4)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時間,計入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所定延長工作時間總數(即必須計入一個月46小時內)。

(5)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者,出勤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其工作時數不受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

六、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工資: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1日工資。

七、例假出勤工資:勞動基準法第40條:沒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若因前揭原因有使勞工出勤者,該日應加倍給薪,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八、舉例而言:勞工月薪30,000元,於平日加班3小時,休息日加班6小時,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其加班費算法如下:((30,000/240x4/3x2)+(30,000/240x5/3x1)+(30,000/240x4/3x2)+(30,000/240x5/3x4)+(30,000/240x8x1))=2,708.33…我已瞭解以上法規說明請點選要試算的計薪方式 時 薪 制  月 薪 制 



3. 下述案例工作時間內之休息時間是否勞基法第35條

(雖休息日之出勤時間及工作時間與平日不同,但仍會遵守勞基法第34條第2項 ... 仍要補休息20分鐘才可算加班建議仍從17:30開始算加班,減少不必要的爭議.我要問首頁焦點新聞影音專區公聽會名師座談直播有問必答會員提問常見問題美容美髮業製造業餐飲服務業交通運輸業醫療護理業百貨零售業名師好文秒懂小幫手最新法規與函釋1HR我要問000好友邀請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私人訊息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好友動態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搜尋搜尋目前群組搜尋全部群組會員登入焦點新聞影音專區公聽會名師座談直播有問必答會員提問常見問題美容美髮業製造業餐飲服務業交通運輸業醫療護理業百貨零售業名師好文秒懂小幫手最新法規與函釋我要問000好友邀請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私人訊息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好友動態沒有新的請求看更多搜尋搜尋目前群組搜尋全部群組會員登入找工作文字放大置頂下述案例工作時間內之休息時間是否勞基法第35條文字放大黃鈺辰0發表2019-07-0209:33:43upvote0favorite0請教敝司某部門平日因業務需求有三種勤別的出勤時間工作時間皆為8小時(不含休息時間1小時)但因休息日出勤之原因為現場臨時且緊急之業務所導致故休息日的"出勤時間"、"工作時間"亦與平日規定之時間有所不同(雖休息日之出勤時間及工作時間與平日不同,但仍會遵守勞基法第34條第2項所述) 案例:某日休息日(週六)出勤某員打卡出勤時間為1400-1900敝司規定,若休息日出勤應連續工作2小時,得休息10分鐘故該員在工作時間內的休息時間分配如下1400-1600工作,1600-1610休息時間1610-1810工作,1810-1820休息時間1820-1900工作,1900打卡下班此案例之問題為:該員休息日出勤之休息時間僅有10分鐘+10分鐘,是否有違背下述勞基法第35條之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工作休息時間休息10分鐘能夠斷開連續工作四小時嗎?休息日出勤會員提問upvote0favorite0upvote0favorite0回覆vacationQuestion熱門回應upvote0廬山龍飛翔2636回覆2019-07-0210:48:07請看完整勞基法第35條: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

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想要另外調配休息時間,只有三種可能:1.輪班制2.工作有連續性3.工作有緊急性常見案例是生產線,一經啟動後,無法輕易中斷,因此可另外調配之外仍要看休息時間定義休息時間:係指勞工得自雇主之指揮、監督脫離,自由利用之時間。

10分鐘的時間,一般比較難被認定可讓勞工獲得充分休息可能比較難被視為中斷工作退一步來說,即使視為另外調配休息時間,但實際中斷工作,也僅只10分鐘下班後仍要補休息20分鐘才可算加班建議仍從17:30開始算加班,減少不必要的爭議當然,勞動檢查實際是由勞工局執行不同地方主管機關,可能在認定上會有些微差距您也可直接徵詢您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會員登入(先登入會員才能回覆留言喔!)Facebook留言上一篇:正職轉兼職被要求需先離職下一篇:新水您的好友從1111討論區分享了一篇文章給您\n請前往下列網址參考:https://www.1111.com.tw/discuss/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219304今日熱門離職後剩餘的特休按比例計算嗎?關於工作未滿三個月離職預告及勞動契約『曹新南專欄』資遣未滿三個月員工,不要預告期,仍要10天前資遣通報嗎?到職未滿一個月只算出勤日薪水這樣合法嗎?『曹新南專欄』老闆說:「你明天不用來了!」怎麼辦?最多討論排特休,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少給假只做半個月薪水這樣是正確的嗎變形工時國定假日延長工時加班費公司作四休二,還要再排加班有違法嗎?特休、預休假與被資遣問題想請教網友分享薪資工資定義結構公傷假問題薪資算法請問六日上班到底薪水該怎麼算?復職後當年度特休計算人氣工作探索國際儲備幹部(有生日禮金)微風廣場酒櫃儲備幹部(有生日假)橡木桶洋酒儲備幹部(有購物優惠)全家便利商店儲備幹部(有供餐福利)人氣公司【子女就讀優惠】何嘉仁國際文教團隊【免費供餐】佳音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買房低利率貸款】永豐銀行【有生育補助】統一企業【有年節獎金】瀚宇彩晶好缺快搜月薪四萬以上供餐福利住宿福利年薪14個月↑月薪三萬以上粉絲團意見反應1111人力銀行隱私權求才找工作



4. 加班費懶人包|不要再煩了!一圖看懂加班費計算法則

接著,我們再來看一次在工作日、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日加班費分別是如何 ... 日加班也須遵守每連續工作四小時就須提供給勞工至少半小時休息時間的 ...產品產品介紹人事中心管理者的專屬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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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尼尼我決定自告奮勇,做一個世界簡單的「加班費懶人包」給大家聞香啦!不囉唆,直接先上加班費懶人包圖表:‍月薪員工的加班費到底怎麼算,只要學會看這張圖就夠了!(圖/Swingvy)此處皆討論月薪制員工、未申請變形工時,且勞資未另外約定工作時間的情境。

‍‍首先,先定義加班:勞動基準法§32定義了兩種加班狀況:雇主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計算加班費眉角多,絕對不可輕忽!(ImagebyFree-PhotosfromPixabay)正常工時:根據勞動基準法§30: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超過即為延長工時,也就是大家說的加班。

延長工時所需支付的工資,就是加班費。

要計算加班費,首先要算出每小時平均工資,該月工資/(30*8)=每小時平均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月工資包含所有經常性給予且含勞務對價關係的薪資,不因薪資名目而影響。

包括但不限於:固定工資、伙食津貼、經常給予的績效獎金,但不含加班費。

請看以下例子:2019年2月,玉衫銀行月薪人員林姓襄理的薪資為底薪:33,600元伙食津貼:2,400元業績獎金:12,000元年末分紅:100,000元‍他的每小時平均工資為:(33,600+2,400+12,000)/(30*8)=200元(年末分紅因非工資,所以不計入平均時薪計算)‍計算加班費前,請務必了解一例一休的判別方式。

(ImagebyStartupStockPhotosfromPixabay)接著,需要了解公司約定之休息日、例假日及休假日,勞動基準法§36中規定,勞工七日內應有一日例假,一日休息日。

(變形工時除外)。

常見作法為每週六為休息日,每週日為例假日。

但例休假日可以依勞資雙方同意後調整,只要符合七日內有一例一休,且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兩大原則即可。

‍接著,我們再來看一次在工作日、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日加班費分別是如何計算:‍為什麼是1.34/1.67,不是1.33/1.66?勞動基準法§24中所敘述的延長工時工資,須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三分之二以上,所以如果用1.33/1.66計算,會少於三分之一/三分之二,是會違反勞基法的喔!(同場加映:員工代墊款也會惹勞資爭議?用這幾招就能成功避免)‍在和公司爭執「錢」,先知道工作日休息時間如何計算。

(ImagebyStartupStockPhotosfromPixabay)工作日在正常工時八小時後,延長兩小時倍率為1.34,在延長兩小時倍率為1.67。

一、天工作時數不得超過12小時,不然也是違法的喔!這邊要特別提醒,勞動基準法§35規定,勞工連續工作四小時,必須有至少半小時的休息時間。

因此,加班時間會從



5. 【法律評析】月薪制在勞動基準法中關於平日、休息日

關於巨群最新消息聯絡我們服務項目專利商標法律會計相關訊息智權新聞智產權流程法規查詢表單下載最新稅訊文章專欄常見問題專利Q&A商標Q&A著作權Q&A相關連結gotopgifbEnglish日本語한국어简中繁中關於巨群最新消息聯絡我們openhome服務項目專利商標法律會計相關訊息智權新聞智產權流程法規查詢表單下載最新稅訊文章專欄常見問題專利Q&A商標Q&A著作權Q&A相關連結【法律評析】月薪制在勞動基準法中關於平日、休息日、休假日之加班費規定2020-01-02鄭育紳律師【案例】小華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老闆常常要求小華加班:老闆叫小華星期五晚上加班3小時,加班費如何計算?老闆叫小華星期六加班3小時,加班費如何計算?【解析】加班在我國勞動實務上為常態,而且加班費係工資之一種,加班亦涉及雇主如何調派人力,因此加班在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中是非常重要之一環,筆者在此介紹關於「月薪制」之平日、休息日、休假日之加班費規定。

筆者之後會再另外撰文介紹「時薪制」之加班費的計算方式。

 勞工8小時以外的工作時間是加班時間。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勞基法第30條第1項有明文規定。

每日加班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而加班總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勞基法第32條第2項亦有法文明定。

然而,如果雇主與勞工每日約定工作時間低於8小時,那未超過8小時均為法內加班,譬如,每日約定工作時間僅為6小時,那雇主額外要求加班2小時,該2小時仍為正常工作時間,則加班費則依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

不過,為了維護勞工的權益,勞工可在勞動契約中,另行與雇主約定加班費之計算標準,甚至是約定拒絕加班的權利。

平日的加班加班2小時以內者,加班費係以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計算(算式:時薪*時數*1.34)。

再延長加班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該延長加班的2小時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算式:時薪*時數*1.67)。

每日加班超過4小時,則為違反勞基法的加班,因此勞基並未規定應該如何計算加班費。

然而,雇主應不得給予低於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之標準,如此才能符合勞基法之精神。

平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加班必要者,得命令勞工加班。

但應於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該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加班時間,雇主應於事後給勞工補休。

(勞基法第32條第4項)簡言之,平日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加班,既要給予加班費,亦要給予補休。

平日每小時平均工資如何計算,視勞工與雇主約定的契約計算,以月薪制計酬時,每月工作時數則為240小時(參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90年6月26日【90】台勞動二字第0026202號函),換言之,即使是放假期間,雇主亦有給付每日8小時之工資,譬如月薪制每月工資24,000元,每月工作時數為240小時,每小時工資則為100元。

休息日的加班我國現行實施一例一休制,勞工於每七日中有二日之休息,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

兩者加班費計算方式不一樣,在休息日加班,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算式:時薪*時數*1.34),第3小時至第8小時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算式:時薪*時數*1.67),勞基法第24條第2項,定有明文。

第9小時之後,雇主則必須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二又三分之二(算式:時薪*時數*2.67),原因在於在休息日中,月薪制中雇主本已有給付8小時之工資,現加班已超過8小時,已無原約定工資給付,雇主除本來加班工資外,必須要再補給原來勞動契約所約定之工資。

此外,休息日加班的全部時數要計算至勞基法第32條第2項之至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以內。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0之1條第2款)休假日的加班休假日僅指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並不包括星期例假。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之3條:「本法第39條所定休假日,為本法第37條所定休假及第38條所定特別休假」,定有明文。

因此,雇主不得要求勞工在星期例假上班,勞工得拒絕星期例假上班,如果雇主強迫勞工在星期例假上班,則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勞基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

勞工在休假日8小時內之上班不論上班時間多少,均加發一日薪資。

超過8小時之部份必須再依勞基法第24條計算加成工資。

第9小時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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